论诗五首·其二
胡人以鞍马为家,射猎为俗。泉甘草美无常处,鸟惊兽骇争驰逐。谁将汉女嫁胡儿,风沙无情貌如玉。身行不遇中国人,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为琵却手琶,胡人共听亦咨嗟。玉颜流落死天涯,琵琶却传来汉家。汉宫争按新声谱,遗恨已深声更苦。纤纤女手生洞房,学得琵琶不下堂。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汉宫有佳人,天子初未识,一朝随汉使,远嫁单于国。绝色天下无,一失难再得,虽能杀画工,于事竟何益?耳目所及尚如此,万里安能制夷狄!汉计诚已拙,女色难自夸。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
韩信在淮阴,少年相欺凌。屈体若无骨,壮心有所凭。一遭龙颜君,啸咤从此兴。千金答漂母,万古共嗟称。而我竟何为?寒苦坐相仍。长风入短袂,内手如怀冰。故友不相恤,新交宁见矜?摧残槛中虎,羁绁鞴上鹰。何时腾风云,搏击申所能?
居美未尽善,矜功徒自伤。长戟今何在,孤坟此路傍。
而欧阳公亦以其能不为世俗之文也而取,是以在此。非左右为之先容,非亲旧为之请属,而向之十余年间,闻其名而不得见者,一朝为知己。退而思之,人不可以苟富贵,亦不可以徒贫贱。有大贤焉而为其徒,则亦足恃矣。苟其侥一时之幸,从车骑数十人,使闾巷小民,聚观而赞叹之,亦何以易此乐也。 《传》曰:“不怨天,不尤人。”盖“优哉游哉,可以卒岁”。执事名满天下,而位不过五品。其容色温然而不怒,其文章宽厚敦朴而无怨言,此必有所乐乎斯道也。轼愿与闻焉。
"枕簟暑风消,帘幕秋风动。月到夜来愁处明,只照团衾凤。
芳草年年惹恨幽。想前事悠悠。伤春伤别几时休。算从古、为风流。 春山总把,深匀翠黛,千叠在眉头。不知供得几多愁。更斜日、凭危楼。
秋雨,秋雨,无昼无夜,滴滴霏霏。暗灯凉簟怨分离,妖姬,不胜悲。西风稍急喧窗竹,停又续,腻脸悬双玉。几回邀约雁来时,违期,雁归,人不归。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馀,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今天降祸灾于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于裔土,何辞之有与?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十年磨剑,五陵结客,把平生、涕泪都飘尽。老去填词,一半是、空中传恨。几曾围、燕钗蝉鬓。不师秦七,不师黄九,倚新声、玉田差近。落拓江湖,且分付、歌筵红粉。料封侯、白头无分。
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 客心洗流水,余响入霜钟。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
辔摇衔铁。蹴踏平原雪。勇趁军声曾汗血。闲过升平时节。 茸茸春草天涯。涓涓野水晴沙。多少骅骝老去,至今犹困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