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你大哥外出远行,大嫂你别跟陌生人说话。
石崇的金谷园中初春草色刚刚绿,象是他的一段思归曲。
自己寻访春色去的太晚,以至于春尽(jin)花谢,不必埋怨花开得太早。
在歌姬居住的街巷里,有摆放着丹青画屏的绣房。幸运的是那里住着我的意中人,值得我细细地追求寻访。与她们依偎,享受这风流的生活,才是我平生最大的欢乐。青春不过是片刻时间,我宁愿把功名,换成(cheng)手中浅浅的一杯酒和耳畔低徊婉转的歌唱。
寒食节的夜晚,我没有家人伴在身边,怀念起亲人,热泪如金波一样流出来。
县里有个叫成名的人,是个念书人,长期没有考中秀才。为人拘谨,不善说话,就被刁诈的小吏报到县里,叫他担(dan)任(ren)里正的差事。他想尽方法还是摆脱不掉(任里正这差事)。不到一年,微薄的家产都受牵累赔光了。正好又碰上征收蟋蟀,成名不敢勒索老百姓,但又没有抵偿的钱,忧愁苦闷,想要寻死。他妻子说:“死有什么益处呢?不如自己去寻找,希望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捉到一只。”成名认为这些话很对。就早出晚归,提着竹筒丝笼,在破墙脚下。荒草丛里,挖石头,掏大洞,各种办法都用尽了,最终没有成功。即使捉到二、三只,也是又弱又小,款式上不符合。县官定了限期,严厉追逼,成名在十几天中被打了上百板子,两条腿脓血淋漓,连蟋蟀也不能去捉了,在床上翻来覆去只想自杀。
醉舞纷纷散满绮席,清歌袅袅绕飞尘梁。
炎热未消的初秋,一阵清凉的风肃肃吹来,山谷林间顿时变得清爽凉快。
剑工自己也得意非凡地惊叹,锃亮得如雪如霜寒芒四闪。
挽起的衣袖可见她的手,洁白的手腕上戴着金色的手镯。
天下的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社会安定没有祸乱,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法对付,那么恐怕祸乱就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又担心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求得成就伟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削弱山东诸侯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xing),奸(jian)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观看此景魂魄像要失去,经过很多年梦境也不一样了。
注释
46.不我若:不若我,比不上我。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时一般要置于动词前。若,及,赶得上,动词。
春光:春天的风光,景致。
⑶休光:盛美的光辉,光华。
①《史记》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史学名著,原称《太史公记》。列“二十四史”之首,《史记》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太史公:司马迁自称,因他曾任西汉太史令。《史记》各篇多有“太史公曰”,这是司马迁对史实加的评论。
25. 背本趋末:放弃根本的事,去做不重要的事,此处是指放弃农业而从事工商业。古代以农桑为本业,工商为末业。背,背离,背弃。
142.肆,通“(氵贳)(注:古体字,现已废弃)”,灌。体,一本作“矢”。闻一多考察《列女传·有虞二妃传》、《路史·发挥》卷二、《韩非子·内储说下》的有关记载,认为“肆犬豕”即“(氵贳)犬矢”,亦即“浴狗矢”,之处瞽瞍想灌醉舜然后杀死他,但娥皇、女英事先在舜的身上灌了狗屎,舜于是终日喝酒而不醉,使瞽瞍的阴谋不能得逞。灌了狗屎就喝不醉了,令人费解,故屈原就此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