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崇敬良师是最便捷的学习途径,其次就是崇尚礼仪了。若上不崇师,下不尚礼,仅读些杂书,解释一下《诗经》《尚书》之类,那么尽其一生也不过是一介浅陋的书生而已。要穷究圣人的智慧,寻求仁义的根本,从礼法入手才是能够(gou)融会贯通的捷径。就像弯曲五指提起皮袍的领子,向下一顿,毛就完全顺了。如(ru)果(guo)不究礼法,仅凭《诗经》《尚书》去立身行事,就如同用手指测量河水,用戈舂黍米,用锥子到饭壶里取东西吃一样,是办不到的。所以,尊崇礼仪,即(ji)使对学问不能透彻明了,不失为有道德有修养之士;不尚礼仪,即使明察善辩,也不过是身心散漫无真实修养的浅陋儒生而已。
尽管面对着良辰美景,仍然是满面愁容,泪水不断,始终也不愿意和楚王讲一句话。
芳香弥漫小径间,春雨将芹泥融融浸润。喜欢贴地争飞,好像要比(bi)比谁更俊俏轻盈。回到红楼时天色已晚,看够了昏暝中的柳枝花影。但只顾自己在巢安稳栖息,却忘了稍回天涯游子的书信。这可愁坏了闺中憔悴佳人,望穿双眼天天画栏独凭。
又感阮籍《咏怀》“徘徊蓬池上”之诗,念及“泽水扬洪波”之句。
突然想起老范,他正隐居在城北的田园养身修性,烦他去。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chao)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偏僻的街巷里邻居很多,
涧水吞没了采樵的小路,美丽的山花醉倚在药栏。
魏国有个叫于令仪的商人,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一向很少做错事,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小偷回答说:“为贫困所迫罢了。”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小偷已经离开,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留下钱财,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
“宫室中那些陈设景观,丰富的珍宝奇形怪状。
崖高险绝,猿鸟不度,乔木破空。
山中春雨一夜未停,树丛梢头流淌百泉。
小芽纷纷拱出土,
巴山楚水凄凉之地,二十三年默默谪居。
春风中一株株杨柳树,沿着御河两岸呈现出一片绿色。
佛经真谛世人并无领悟,荒诞之事却为人们追逐。
注释
⑽旨:甘美。
南朝事:因吴公台关乎到南朝的宋和陈两代事,故称。
52、礼法之士:指一些借虚伪礼法来维护自己利益的人。据《晋阳秋》记载,何曾曾在司马昭面前说阮籍“任性放荡,败礼伤教”,“宜投之四裔,以絜王道。”司马昭回答说:“此贤素羸弱,君当恕之。”绳:纠正过失,这里指纠弹、抨弹。
情:说真话。
13.公:相当于“先生”,古代对人的客气称谓。
④欲:想要。
介:祈求。眉寿:长寿,人老眉间有豪毛,叫秀眉,所以长寿称眉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