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晋国献公的丧期,秦国穆公派人慰问公子重耳,并且传达自己的话说:“寡人听说:失去国家(君主权)常常在这个时候,得到国家(君主权也)常常在这个时候。虽然我的先生您恭敬严肃,在忧伤的服丧期间,居丧也不可太久,时机也不可失去啊,年轻人,请考虑一下吧!”
北方有位美丽姑娘,独立世俗之外,她对守城的将士瞧一眼,将士弃械,墙垣失守;
禅客归山心情急,山深禅定易得安。
天下的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社会安定没有祸乱,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法对付,那么恐怕祸乱就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ta),又担心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求得成就伟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削弱山东诸侯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tu)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ai)!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奸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我开着玩笑,同老妻谈起《东坡志林》所记宋真宗召对杨朴和苏东坡赴诏狱的故事,说你不妨吟诵一下“这回断送老头皮”那首诗来为我送行。
但是道德高尚而又善作文章的人,虽然有时会同时出现,但也许有时几十年甚至一二百年才有一个。因此铭文的流传是如此之难;而遇上理想的作者更是加倍的困难。象先生的道德文章,真正算得上是几百年中才有的。我先祖的言行高尚,有幸遇上先生为其撰写公正而又正确的碑铭,它将流传当代和后世是毫无疑问的。世上的学者,每每阅读传记所载古人事迹的时候,看到感人之处,就常常激动得不知不觉地流下了眼泪,何况是死者的子孙呢?又何况是我曾巩呢?我追怀先祖的德行而想到碑铭所以能传之后世的原因,就知道先生惠赐一篇碑铭将会恩泽及于我家祖孙三代。这感激与报答之情,我应该怎样来表示呢?
眼观敌我形势,战术方略早已成竹在胸。兵马缓步前进,三军肃静无人喧哗。
病体虚弱消瘦,以致头上的纱帽也显得宽大了,孤单一人客居在万里之外的成都江边。
山峰座座相连离天还不到一尺;枯松老枝倒挂倚贴在绝壁之间。
如此园林,风景无限美。流浪归来,没了心情去赏欣。独自坐到天黄昏,悄悄庭院无一人。惆怅凄苦心烦闷,更添颜老人憔悴。
深秋霜降时节,水位下降,远处江心的沙洲都露出来了。酒力减退了,才觉察到微风吹过,让人觉得凉飕飕的。破帽却多情留恋,不肯被风吹落。
《州桥》范成大 古诗南北的天街之上,中原父老伫足南望,他们年年盼(pan)望王师返回。
穿著罗裳薄衣随风飘逸拂动,仪态雍容端坐正铮铮地习练著筝商之曲。
日月天体如何连属?众星列陈究竟何如?
应当趁年富力强之时勉励自己,光阴流逝,并不等待人。
当初我作为低级官吏进入京城,结识的朋友都是英雄豪杰。起草重要文书,用蜡封固并连夜传送,骑着马奔驰传告中原人们。
我佩戴了红色的茱萸草,空对着美酒,砧杵惊动微寒,暗暗侵逼衣袖。秋天已没有多少时候,早已是满目的残荷衰柳。我勉强整理一下倾斜的帽檐,向着远方连连搔首。我多少次忆念起故乡的风物。莼菜和鲈鱼的味道最美时,是在霜冻之前,鸿雁归去之后。
有新鲜甘美的大龟肥鸡,和上楚国的酪浆滋味新。
如果不是修龙舟巡幸江都的事情,隋炀帝的功绩可以和大禹平分秋色。
成名有个儿子,年九岁,看到爸爸不在(家),偷偷打开盆子来看。蟋蟀一下子跳出来了,快得来不及捕捉。等抓到手后,(蟋蟀)的腿已掉了,肚子也破了,一会儿就死了。孩子害怕了,就哭着告诉妈(ma)妈,妈妈听了,(吓得)面色灰白,大惊说:“祸根,你的死期到了!你爸爸回来,自然会跟你算帐!”孩子哭着跑了。
注释
趁时匀染:赶时髦而化妆打扮。
逢:遇见,遇到。
⑻甚么:即“什么”。
冢(zhǒng):坟墓。
105、曲:斜曲。
(87)代嫁——指代妹妹作主把外甥女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