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元夕
"八牖晨披,五精朝奠。雾凝璇篚,风清金县。
雁度秋色远,日静无云时。客心不自得,浩漫将何之。 忽忆范野人,闲园养幽姿。茫然起逸兴,但恐行来迟。 城壕失往路,马首迷荒陂。不惜翠云裘,遂为苍耳欺。 入门且一笑,把臂君为谁。酒客爱秋蔬,山盘荐霜梨。 他筵不下箸,此席忘朝饥。酸枣垂北郭,寒瓜蔓东篱。 还倾四五酌,自咏勐虎词。近作十日欢,远为千载期。 风流自簸荡,谑浪偏相宜。酣来上马去,却笑高阳池。
踏阁攀林恨不同,楚云沧海思无穷。数家砧杵秋山下,一郡荆榛寒雨中。
杨花落,燕子横穿朱阁。苦恨春醪如水薄,闭愁无处着。绿野带红山落角,桃杏参差残萼。历历危樯沙外泊,东风晚来恶。
猗与漆沮,潜有多鱼。有鳣有鲔,鲦鲿鰋鲤。以享以祀,以介景福。
"仰膺历数,俯顺讴歌。远安迩肃,俗阜时和。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嫔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 ,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西施谩道浣春纱,碧玉今时斗丽华。眉黛夺将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新歌一曲令人艳,醉舞双眸敛鬓斜。 谁道五丝能续命,却令今日死君家。
傍池聊试笔,倚石旋题诗。豫弹山水调,终拟从钟期。
独自上层楼,楼外青山远。望以斜阳欲尽时,不见西飞雁。 独自下层楼,楼下蛩声怨。待到黄昏月上时,依旧柔肠断。
精卫谁教尔填海,海边石子青磊磊。但得海水作枯池,海中鱼龙何所为?口穿岂为空衔石,山中草木无全枝。朝在树头暮海里,飞多羽折时堕水。高山未尽海未平,愿我身死子还生!
淡花瘦玉,依约神仙妆柬,佩琼文。瑞露通宵贮,幽香尽日焚。碧纱笼绦节,黄藕冠浓云。勿以吹箫伴,不同群。
避仇至海上,被役此边州。故乡三千里,辽水复悠悠。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未至彭城,疽发背,死。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尔。”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以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其神乎!’《诗》曰:‘如彼雨雪,先集为霰。’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之叛之也,以弑义帝。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此始矣。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七十,合则留,不合即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亦人杰也哉!